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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真的好嗎﹖


勞工部在今年五月六日公佈有關“PERM”的法規﹐雖然這個“PERM”的法規在七月五日前仍是徵詢大眾意見的階段﹐許多勞工應聘申請的人士仍然躍躍欲試﹐ 希望利用這個新法來讓自已的申請加速通過。然而﹐未來PERM 是否如同大家預期地申請人有利﹐就值得我們深思了。

勞工應聘是僱主幫助外籍員工取得合法永久居留身份的第一步。在現行的制度下﹐僱主必須證明沒有合格美國員工符合條件﹐或在當地找不到適合的人來擔任這個外國僱員的工作。傳統的勞工應聘是僱主提出申請﹐然後等待州勞工部的指示﹐按照要求進行招聘活動﹔而 RIR 快速勞工應聘則是在申請之前先做徵人活動﹐證明沒有合格的申請人之後再向勞工部提出申請。通常以RIR 快速勞工應聘的方式提出申請可以在幾個月內獲得勞工部的批准﹐而以傳統勞工應聘方式提出申請則因勞工部審理進度的緩慢﹐很多人申請了三、四年後還在等待中。

為了減少勞工部處理勞工應聘申請案件的時間﹐ 在勞工部公佈的“PERM”法規中要求僱主必須在向勞工部提出申請前﹐依照規定完成徵人的程序並送交勞工部﹐勞工部的電腦會根據勞工部設定的電腦系統自動將有問題的申請、特殊職業等加以註明。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勞工應聘的批准書會在21天之內傳回給申請人。

在徵人活動方面﹐勞工部要求僱主的徵人活動必須在送前30天至180天內完成。在徵人廣告的規定上也有比現行RIR快速勞工應聘嚴格的規定﹕

必備條件﹕

1。在州勞工部所要求的地方刊登連續30天的徵人廣告。

2。最少在報紙上刊登兩個星期天的徵人廣告﹐兩個廣告必須至少間隔三個星期。若是這個職位有求較高學位的話﹐除了一個星期天的徵人廣告外﹐還需要在專業期刊中刊登徵人廣告。

選擇性的徵人活動﹕僱主必須在以下六種徵人活動人選擇至少三種徵人活動﹐並且頂多只有一個可以在送件前30天內完成。

1。僱主參加招聘會活動﹔

2。在僱主的網站上刊登徵人廣告﹕

3。在其他網站上刊登徵人活動﹔

4。校園徵才﹔

5。使用專業用貿易組織的徵人服務﹐例如新聞稿或貿易雜誌等﹔

6。利用私人職業介紹中心。

此外﹐在對應徵者的要求上﹐PERM 也比目前RIR快速勞工應聘的更為嚴格。以目前RIR 快速勞工應聘申請為例﹐僱主可以因為應徵者缺乏特定的“技能”、“語言”或“知識”而予以拒絕﹐而獲得勞工部的批准。但是在新規定“PERM”的要求下﹐僱主只能要求申請人具備一般同類型工作的技能或知識﹐而不能因為申請人沒有“特殊”的 技能而加以拒絕。此外﹐即使應徵者不具備某種技能﹐但是只要經過僱主的教育或訓練後能夠執行要求的工作的話﹐僱主也不能因此而拒絕這個應徵者。因此﹐在新的規定下﹐除非特定的情況﹐僱主只能對應徵者的教育程度﹐工作經驗或職業訓練加以要求。

在薪水方面﹐“PERM“要求所有的薪資水準必須達到勞工部最低薪水要求﹐而RIR 快速勞工應聘所允許外籍員工的薪水在只要達到勞工部所要求最低薪水的95%以上的優勢將不再存在。

以長期性的觀點來看﹐“PERM”取代“RIR” 及傳統勞工應聘是必然的現象。至少“PERM” 的實施將使得長久等待勞工部審理速度加快﹐也會使僱主更有效率地僱用他們所需要的外籍人才。但是﹐這個“PERM”的諸多要求﹐也使得僱主在進行徵人活動上無法要求他們所需要的“專業”人才﹐而只能消極地尋求一些“通才”﹐而使得僱主無法真正地僱用要他們所需要的人才。如何在保護美國員工權益及僱主的營運要求上取得一個平衡點﹐仍是勞工部在擬定制度與審理申請必須考量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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