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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支付薪水能力與申請綠卡的成敗(6/01/2004)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以勞工應聘的方式提出的職業移民在勞工紙批准後﹐就可以提出I-140/I-485 的申請。在I-140 的階段時﹐僱主是不是有能力支付申請勞工應聘時所答應付給員工的薪水﹐就成為移民申請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

移民局在審理僱主支付薪水的能力﹐是從勞工認證開始到到I-485批准為止這段時間。也就是說﹐在這一段時間﹐僱主要有付得起該職務的薪水能力。因此﹐僱主必須提出從為員工提出勞工應聘送件到員工拿到綠卡為止﹐有能力支付該員工薪水的證明﹐若是僱主無法提出有能力支付員工的薪水的證明﹐就無法為員工提出職業移民的申請。

通常僱主在為員工提出的勞工認證的申請時﹐勞工部是不會審查僱主是否有能力﹐但是在勞工紙批准後﹐移民局審理I-140 的申請時﹐僱主有沒有能力支付員工薪資就成為移民批准與否的重要關鍵。

移民局在審理僱主是否有能力支付員工薪資時﹐主要是以僱主過去的報稅記錄及資產負債表為主。若是移民局認為僱主的財務狀況不足以支付員工的薪資﹐就可能會否決員工I-140的申請。至於僱主是否有能力支付薪水的證據﹐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份﹕

1。公司每年的報稅表、年度報告、經過Audited 的財務報表。若是這些文件上很清楚顯示了公司是有盈利且足夠負擔員工的薪水。

2 。若是該公司的員工超過100個人的話﹐可以在沒有財務報表的情況下﹐由公司的財務部門主管發出來的一份聲明文件﹐表示僱主有足夠的財務能力來負擔員工的薪水。

若是移民局認為僱主所提供的文件及財務資料無法明確證明僱主有能力支付員工的薪水時﹐移民局是有權要求僱主必須提出其他損益報、銀行存款證明、人事資料等文件來供移民局作為審核的參考依據。

因此﹐僱主支付薪水能力對申請綠卡而言是非常重要的﹐雖然勞工部在審理勞工應聘時不會看這一部份的資料﹐但是移民局在審理I-140I-485 時常是移民官審查的重點。僱主必須提出從為員工提出勞工應聘送件到員工拿到綠卡為止﹐雇主都有能力支付薪水的證明﹐若是僱主無法提出這段時間有能力支付員工的薪水﹐移民申請是很可能遭到被拒絕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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