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從2005年3月28日勞工部開始了新的PERM
的勞工紙申請程序,
在這個政策實施即將滿一年之際,
我們有了第一個透過PERM
的申請拿到綠卡的幸運兒,
在這我們也將這個成功案例分享給大家。
(案例)
居住在加州的何小姐出生於台灣,
在2005年年初何小姐與我們聯繫,
希望利用2005年3月28日開始實施的PERM
來申請綠卡.
擁有MBA
學位的何小姐表示,
位於德州的一家公司希望長期僱用她,
並為她辦理綠卡的申請.
我們在評估何小姐情況後,
認為即使何小姐目前尚未在德州的這家公司工作,
仍然可以幫她以第二優先的方式提出PERM
的申請.
由於PERM
剛開始起初的系統不穩定與申請程序的不確定性,
我們並沒有在3月28日
PERM 開始實施時就幫何小姐提出PERM
的申請.
同時在PERM
開始實施的過程中, 我們也發現郵寄的方式所提出的申請很容易因為勞工部官員輸入資料的疏失而導致申請的被拒絕,
而建議僱主改以上網的方式提出PERM
的申請.
因此,
我們一直到2005年6月中才為何小姐以上網的方式提出PERM
的申請.
在送件4天後,勞工部發出了一份Mini
Audit的要求,
我們也在與僱主連繫後在七月初送出Mini
Audit 報告.經過了一個多月的等待,
勞工部終於在2005
年8月16日批准了何小姐PERM的申請.
由於何小姐的公司在德州,
我們去年九月初先為何小姐在德州提出I-140
的申請,
由台灣出生的第二優先到目前為止都是有名額的狀態,
我們在收到何小姐的I-140
收據後立刻以Concurrent
filing
的方式在加州為何小姐及她們一家人提出I-485
的申請.
何小姐的I-140
在送件後七天獲得德州移民局的批准,
很高興地我們也在這兩天剛收到何小姐一家送到加州處理中心所發出I-485
的批准書,何小姐表示,
她正準備打包行李到德州上任.
(案情剖析)
何小姐綠卡的批准對我們來說有很大的鼓舞作用,
案件的快速批准歸功於以下幾點因素的相互配合:
-
僱主依照我們的指示完成勞工部要求的徵人活動.
-
雖然何小姐在申請PERM
時並沒有為該公司工作,
但是在德州的公司有職位空缺,
並offer
她拿到綠卡後為該公司工作
-
何小姐的學經歷與公司所offer
的工作符合職業移民第二優先的要求,
同時台灣出生第二優先目前仍屬於有名額的情況.
(申請時間表)
- 雇主:
德州汽車零件商
- 職位: Controller
- 申請人學歷:
MBA
- PERM 申請
- PERM
送件日期:
06/13/2005 Case Number#
C-051XX-XXX74
- Mini Audit:
06/17/2005
- PERM 批准日期: 08/16/2005
- EB2 第二優先, 台灣出生
- I-140 申請:
SCR-05-245-XXXX4
- 申請日期: 09/08/2005
- 批准日期: 09/15/2005
- I-485 申請:
WAC-05-253-XXXX3
- 申請日期: 09/21/2005
- 批准日期: 02/22/2006
一般而言,
如果雇主配合,PERM申請從簽約后算起包括廣告時間在內,正常情況下需要4-5個月的時間就可以獲得批准。(廣告30-40天,等待30天送件,等待審理批准2-3個月).
雖然在去年的二月底僱主就做了徴人的廣告,
但是在PERM
的申請剛開始實施的情況下,
我們也不敢貿然地提出PERM
申請,
而是等到PERM
的整個申請開始穩定後才提出,
扣除了僱主之前的廣告時間及等待期,
我們在幫何小姐提出
PERM
的申請後到她綠卡批准只花了八個月的時間,
就算加上打廣告的時前後也不到一年,
除了整個申請環節配合恰到好處,
我們也不得不認為她真是一個幸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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