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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超額現金未申報,梁勇律師成功要求海關退款 | |
梁勇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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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每隔一陣子,我們都會接到客戶因為攜帶超額現金入境美國, 因為沒有照實申報被海關扣留的案例。最近我們有接到多起類似的案例,在經過我們与CBP 調解之后,順利取回大部分被扣留資金的情況。美國法律要求 , 同一家庭成員在入境美國時, 如果持有超過一万美金的有价證券或現金(不管是美金,台幣,人民幣,歐元通通加起來總額), 都必須照實申報.如果因為沒有照實申報而被海關查出來的話,可能會被海關罰款或沒收。最近又有幾個因為攜帶超過一萬美金入美,在沒有申請的情況下被海關沒收。有的是因為不了解美國的規定,不知道超過一萬美金需要申報。有的是一家子進入海關,以為每個人只要不超過一萬美金就可以,結果全部加起來有四萬多。另外也有全家來美國旅遊順便探親,以為全家攜帶加起來沒有超過一萬美金,沒想到老媽媽私底下又帶了人民幣現金以及給在美國小孫子的紅包, 結果超過了一萬美金,而被CBP 沒收。在我們的經驗裏,在被海關扣款後,只要儘快與 CBP連繫,提出足夠的證明,還是能夠順利取回大部分的金額。我們提醒大家要注意:(1) 入美國海關時, 同一家庭成員如果有攜帶超過1 萬美元以上的現金(或等值外幣)或有价證券一定要如實申報。尤其是我們華人有隨身攜帶現金的習慣, 更要特別注意這個部分。( 2)如果你的財產被海關扣下,要盡快与海關連系要求索回, 越早連系越有好處, 也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在很久之后再試圖索回,程序會很复雜。( 3)如果你覺得沒有能力自行解決,可与律師聯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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