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海關扣款影響美國簽證及入境,梁勇律師成功取回扣款  
梁勇律師事務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9420 Telstar Avenue, Suite 211, El Monte, CA 91731
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1-866-661-7705
Tel: (626)288-7900, Fax: (626)288-7902,
http://www.lianglaw.com   email: counsel@lianglaw.com
www.lianglaw.com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美國法律要求, 同一家庭成員(也就是說海關認定你們是一家人)在入境美國時, 如果持有超過一万美金的有价證券或現金(不管是美金,台幣,人民幣,歐元通通加起來總額), 不論是入出境美國時, 都必須照實申報,如果因為沒有照實申報而被海關查出來的話,可能會被海關罰款或沒收。

每隔一陣子,我們都會接到客戶因為攜帶超額現金入境美國, 因為沒有照實申報被海關扣留,在經過我們與CBP 溝通後,成功取得大部份扣款的案例。

我們這星期又有一個在去年三月被海關扣款二萬九千五百美金,在經過我们以法律程序与CBP提出申诉後,CBP 在去年九月同意歸還二萬七千美金,並在這星期收到海關退回扣款二萬七千美金的支票

我們提醒大家要注意:

 (1) 入出美國海關時, 如果有攜帶加起來超過1 萬美元以上的現金(或等值外幣)或有价證券一定要如實申報。尤其是我們華人有隨身攜帶現金的習慣, 更要特別注意這個部分。

2)如果你的財產被海關扣下,要盡快与海關連系要求索回, 越早連繫越有好處, 也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在很久之后再試圖索回,程序會很複雜。

 3)最近我們發現,有幾個客人因為有被海關扣款的的記錄,在美國使領館申請簽證時,被要求提供已經與CBP 連繫並取回扣款的證明。還好我們已經成功幫客人向CBP 取回海關扣款,客人在向領館提交CBP 退款證明後,順利取得美國簽證。

因此,如果你因為攜帶超過一萬美金的有價證券而被海關扣款的話,不要因為覺得與海關溝通麻煩而賠錢了事,如果你覺得沒有能力與海關溝通的話,可以我与我們律師聯繫代為向CPB 取回扣款。

海關退回支票證明

 


本所提供各類移民及非移民申請免費評估:諮詢電話: (626)288-7900 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1-866-661-7705

  • 申請傑出人材及 NIW 國家利益豁免, 請將您的完整履歷表 Email 給我們 Send Resume
  • 申請 PERM: 請提供您的工作名稱, 工作內容, 公司所在地, 薪水, 及完整的履歷表email 給我們﹐Send Resume
  • 申請H-1B 工作簽證: 請提供您的工作名稱, 工作內容, 公司所在地, 薪水, 及完整的履歷表 email 給我們 Send Resume
  • (版權所有: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www.lianglaw.com 
    ***謝謝您閱讀本文,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其他相關新聞請查看本所网址:http://www.lianglaw.com
    ***若您有相關法律問題,請先咨詢自己的律師;若有具体個案問題需要咨詢請与本所聯絡。
    www.lianglaw.com 

    ***謝謝您閱讀本文,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其他相關新聞請查看本所网:http://www.lianglaw.com

    ***若您有相關法律問題,請先咨詢自己的律師;若有具体個案問題需要咨詢請与本所聯絡。

    梁勇律師事務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9420 Telstar Avenue, Suite 211, El Monte, CA 91731

    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1-866-661-7705

    Tel: (626)288-7900,

    Fax: (626)288-7902,

    http://www.lianglaw.com

    email: counsel@lianglaw.com

    (版權所有: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由于美國移民法律更動頻繁,本移民律師事務所不對本网內容之時效及完整性提供任何擔保,不足之處請以美國移民局官方資料為准,若您有美國移民, 美國綠卡,  PERM, NIW, H-1B, L-1, E-1/E-2,美國工作簽證,美國親屬移民,美國職業移民,美國移民簽證, 相關問題,請直接咨詢本事務所美國移民律師。□Copyright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1999-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Follow us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