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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C跨國公司主管: I-140 及I-485 同時送件二個月內取得綠卡(9/8/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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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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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最近移民局審理I-140 EB-1C 的情況還不錯, 陸續有批准案例, 以下是我們最新的I-140 及I-485 同時送件, 申請人很幸運地在二個月內取得綠卡:
批准案例﹕
·
公司情況:跨國集團電腦公司
·
申請人出生地:
台灣
·
申請人提交I-140
時非移民工作簽證類別: E2
·
職業移民申請類別: I-140
EB1C
跨國公司主管
·
2023年7月3
日: I-140 EB1C
及I-485
調整身份申請同時提交 · 2023年7月13日: I-140 EB1C 獲得批准, 移民局在幾個月前開放I-140 EB1C 快速審理服務, 我們建議客戶提交I-140 快速審理) 10 天內獲得批准
·
2023年8月29日:
I-485
獲得批准,
短短二個月不到的時間,
移民局批准申請人I-485
調整身分申請,
也就是綠卡批准.
I-485
批准書(I-140
及I-485
送件後二個月內獲得批准)
絕大多數的EB1C
申請人,
在提交I-140 EB-1C
時都是以L-1
的身份在美國工作.
本案例中的I-140 EB1C
第一優先申請人則是以E2
在美國提交的I-140
申請.
原本海外母公司是希望為申請人提交L-1 A
跨國公司主管的申請,
申請人也符合在過去3年在海外公司至少有一年擔任高級主管的要求.
然而,
在2021年因為COVID
疫情關係,
美國駐外使領館中止了大部份的L-1
簽證的申請,
我們只好建議公司為他申請E2
簽證(美國公司股權及員工都是台灣籍),
並順利獲得批准來美工作.
申請人在2021
年以E2
簽證入境美國後,雖然他不是持有L-1
簽證,
但是他一直是以E2
工作簽證的身分為美國分公司工作,
因此,
即便申請人在美國二年多了,
在提交I-140 EB1C
跨國公司主管移民申請時,
他仍然符合跨國公司主管的要求,
也順利獲得I-140 EB1C
及I-485
調整身分綠卡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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