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Follow us on |
|
|
梁勇律師事務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9420 Telstar Avenue, Suite 211, El Monte, CA 91731
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1-866-661-7705
Tel: (626)288-7900,
Fax: (626)288-7902,
http://www.lianglaw.com
email: counsel@lianglaw.com
EB2和EB3的申請案例及戰略分析(續)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專稿)
上期我們討論了職業移民有第二優先
(EB2)
和第三優先
(EB3).兩者在在取得綠卡時間上的影響,
相關文章可以下文中取得,
下面我們要討論用其他方式取得較先優先排期的方式:
(一)
大學本科加5年工作經驗的第二優先(BS+5):
如上述EB3和EB2的區別, EB2的職位要求碩士或以上的學位.
但是如果申請人只有大學學本科學位,
沒有碩士學位,
并不代表不可以提出第二優先的申請.
按照移民法,
如果申請人有學士學位,
並且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
也是可以提出第二優先(EB2)
的申請,
但是大學本科學位加5年工作經驗的EB2
必須符合以下幾點要求:
1.
大學本科學位必須是一個Solid
的學位:
也就是說,
你的大學本科學位必須是一個學位(Bachelor’s
degree),
不能是以工作經驗來扺學位,
也不能是二個Associate’s
Degree
加成一一個4年的大學學分扺成的學位)
2.
5年的工作經驗必須是在大學畢業以後的工作經驗.
3.
5年的工作經驗必須是全職的工作,
一個全職的工作是每星期40個小時.
也就是說,
如果你是半職一個星期工作20個小時的話,
則必須要有10年的工作經驗.
如果是有2年半職20
個小時的工作經驗,
加上4年的全職,
也可以加起來有5年的工作經驗.
4.
5年的工作經驗必須是與你的本科專業相關,
而且是一個"PROGRESSIVE"工作經驗,
就是說必須是全職,
, ,
而不是任何的工作經驗,
所以建議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
咨詢有經驗的律師. (二)善用你配偶的出生地(
Cross-Chargeability)
加快移民排期:
1.
移民排期是按照申請人的出生地:
而不是國籍來歸類.
如果申請人在中國出生,
即使獲得加拿大國籍,
還是要照著中國出生的排期.
但是需要區別的是,
在移民排期上澳門,
和台灣出生的申請人是不屬于中國的排期,
而是按照全世界的排期.
2.
使用配偶的出生地的移民排期表: 如果你的配偶的出生國與你不同,
他/她出生地的排期比你快或者是在有名額的狀態,
你們可以用另一半出生地的移民配額,
提出戈I-485
或海外移證面談,
這個動作叫做CROSS-CHARGEABILITY)
.
舉個例子來說,
小C
是中國出生,
有一個已經批准的EB2排期是2021年6月1日,
依照2022年7月的排期表,
他是還無法提出I-485
的申請,
移民排期表請看www.lianglawa.com/visa_bulletim.htm
,
假設小C
今天結婚了,
小C
的太太是台灣出生的,
他和他太太就可以(並要同時提出I-485的申請),
因為台灣的EB2的排期是CURRENT,
也就是全部有名額的狀態,
就可以透過使用另一半的出生地配額提出I-485
的申請.
需要提醒的是,
有時候移民局處理文件的人如果不熟悉這類的申方式,
可能會出現申請文件被退回來的情況,
所以建議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
咨詢有經驗的律師.
(版權所有﹕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EB2和EB3的申請案例及戰略分析(一)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專稿) 職業移民有第二優先
(EB2) 和第三優先 (EB3).在等待移民排期的時間上著重要的影響.
下面我們就詳細的分析以下EB2 和EB3的區別和如何選擇來加速取得綠卡的申請時間.
EB2 和EB3的區別:
1.
工作職位對申請人的學位要求有區別:
•
EB2第二優先的申請職位需要美國碩士或以上學位(或等同美國碩士學位),有具備大學本科學位和5年以上的
"PROGRESSIVE"的工作經驗,
也可以申請第二優先.
•
EB3第三懮先只是要求大學本科學位或者兩年工作經驗.
2.
排期等待時間有區別:排期是所有申請人最為關心的一件事情,
這關係到申請什麼時候可以取得綠卡的申請.
美國國務院每個月都會公佈移民排期表,
最新的移民排期表也可以在本網詢:
EB2 和 EB3
戰略分析:申請人如何利用較早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 Carry-over”
移民法規定:
如果申請者擁有多個已經批准的I-140,
申請者可以保留最早的优先日期. 這個Priority
Date Carry-over 適用用於各種職業和親屬移民申請類別.
下面我們通過几個案例分析來簡單詳細解釋如何具体應用這條法律.
1. 只有學士學位,
只能提出EB3的申請:
如果申請人只有學士學位,
只能提出EB3的申請.
如果你已經有一個I-140 的批准,
但是還沒來得急提出I-485
就換工作或者是被僱主裁員了, 在這種情況下,
原來幫你提出移民申請的公司也大多不愿意繼續綠卡的申請.
但是, 你原來原來的已批准的勞工證和I-140
還是繼續有效的.
根據 “ PRIORITY DATE CARRY-OVER”,
只要申請人再提出第二個勞工證的申請,
并且第二個I-140也批准的情況下,
申請人可以保留最早的PRIORITY DATE.
案例1:
中國出生的小A在2018年1月15日(這一天就是小A的排期)
提出PERM勞工證
(EB3) 申請, 於2018年7月獲得批准並提出I-140
PPS 快速審理的申請,
並在2018年8月14日I-140
獲得批准. 但是由之後公司裁員,
小A無法繼續綠卡的申請并換到另外一家公司工作.
新的公司願意重新替小A提出綠卡的申請,
并于2021年11月10日以PERM的方式提出勞工證
(EB3) 的申請, 并在2022
年 6月15批准了小A
的第二個PERM的申請.
如果沒有這個Priority
Date Carry-over條款,
小A的排期是2021年11月10日,
也就是說A還要等3年多才可以提出綠卡的申請.
但是, 因為A的兩個勞工證和I-140都已經批了,
A就可以引用這條法律,
保留最先的排期(2018年1月15日),
馬上提出I-140 及I-485
調整身分的申請.
(一)
有碩士學位, 卻以EB3提出PERM
的申請:
有些申請人即使擁有碩士學位, 但是職位, 薪水或公司負擔薪水能力的限制,
無法在職位上要求碩士學位的要求, 只能退而求其次提出EB3的申請時,
只能苦苦的等待第三優先的排期.
對于上述情況, 我們就分別解釋解決的辦法.
1.
EB3的勞工證和I-140已經批准:
如果申請人的EB3的勞工證和I-140已經批准了,
而申請人又有碩士學位的話,
即使是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公司依然可以為員工再提出一個EB2的勞工證和I-140的申請.
在兩個勞工證和I-140都批准的情況下,
申請人就可以保留最先的優先日期,
并且以第二優先的排期來提出綠卡的申請.
2.
EB3的PERM勞工證已經送件還沒有批准;公司可以重新打廣告,
以EB2 的要求重新提出一個PERM
的申請。
3.
必須要注意的是, 同一個公司同一個員工, 同時有二個PERM的申請的話,
在職位及學經驗的要求有特殊的規定,要小心處理。
案例2:
小B是台灣出生, 擁有碩士學位,
但是因為薪水的問題, 公司只能為小C提出EB3的申請,
還好目前台灣出生EB2
及EB3 都是全面有名額的情況, 小B還是應該馬上提出勞工證的申請,
如果未來台灣出生EB3
出現大倒退的情況, 如同我們在案例1所說的,
如果小B換到別的公司工作,
薪水達到了第二優先的要求, 又或者小B留在原來的公司,
但是薪水逐步提高到第二優先的水平.
在那時候, 小B可以再提出一個EB2的勞工證和I-140的申請,
而保留最早的優先日期儘早提出I-485
申請.(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由于美國移民法律更動頻繁,本移民律師事務所不對本网內容之時效及完整性提供任何擔保,不足之處請以美國移民局官方資料為准,若您有美國移民, 美國綠卡, PERM, NIW, H-1B, L-1, E-1/E-2,美國工作簽證,美國親屬移民,美國職業移民,美國移民簽證, 相關問題,請直接咨詢本事務所美國移民律師。□Copyright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1999-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