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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EB3的申請案例及戰略分析( (6/29/2022)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專稿) 上期我們討論了職業移民有第二優先 (EB2) 和第三優先 (EB3).兩者在在取得綠卡時間上的影響, 相關文章可以下文中取得, 下面我們要討論用其他方式取得較先優先排期的方式:

(一) 大學本科加5年工作經驗的第二優先(BS+5):  如上述EB3EB2的區別, EB2的職位要求碩士或以上的學位. 但是如果申請人只有大學學本科學位,  沒有碩士學位, 并不代表不可以提出第二優先的申請. 按照移民法, 如果申請人有學士學位, 並且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 也是可以提出第二優先(EB2) 的申請, 但是大學本科學位加5年工作經驗的EB2 必須符合以下幾點要求:

 

1.          大學本科學位必須是一個Solid 的學位: 也就是說, 你的大學本科學位必須是一個學位(Bachelor’s degree), 不能是以工作經驗來扺學位, 也不能是二個Associate’s Degree 加成一一個4年的大學學分扺成的學位)

2.          5年的工作經驗必須是在大學畢業以後的工作經驗.

3.          5年的工作經驗必須是全職的工作, 一個全職的工作是每星期40個小時. 也就是說, 如果你是半職一個星期工作20個小時的話, 則必須要有10年的工作經驗. 如果是有2年半職20 個小時的工作經驗, 加上4年的全職, 也可以加起來有5年的工作經驗.

4.          5年的工作經驗必須是與你的本科專業相關, 而且是一個"PROGRESSIVE"工作經驗, 就是說必須是全職, , , 而不是任何的工作經驗, 所以建議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 咨詢有經驗的律師.

()善用你配偶的出生地( Cross-Chargeability) 加快移民排期:

1.       移民排期是按照申請人的出生地:  而不是國籍來歸類. 如果申請人在中國出生, 即使獲得加拿大國籍, 還是要照著中國出生的排期. 但是需要區別的是, 在移民排期上澳門, 和台灣出生的申請人是不屬于中國的排期, 而是按照全世界的排期.

2.       使用配偶的出生地的移民排期表:  如果你的配偶的出生國與你不同, /她出生地的排期比你快或者是在有名額的狀態, 你們可以用另一半出生地的移民配額, 提出戈I-485 或海外移證面談, 這個動作叫做CROSS-CHARGEABILITY) .

 

舉個例子來說, C 是中國出生, 有一個已經批准的EB2排期是202161, 依照20227月的排期表, 他是還無法提出I-485 的申請, 移民排期表請看www.lianglawa.com/visa_bulletim.htm , 假設小C 今天結婚了, C 的太太是台灣出生的, 他和他太太就可以(並要同時提出I-485的申請), 因為台灣的EB2的排期是CURRENT, 也就是全部有名額的狀態, 就可以透過使用另一半的出生地配額提出I-485 的申請.   需要提醒的是, 有時候移民局處理文件的人如果不熟悉這類的申方式, 可能會出現申請文件被退回來的情況, 所以建議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 咨詢有經驗的律師. (版權所有﹕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EB2EB3的申請案例及戰略分析(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專稿) 職業移民有第二優先 (EB2) 和第三優先 (EB3).在等待移民排期的時間上著重要的影響. 下面我們就詳細的分析以下EB2 EB3的區別和如何選擇來加速取得綠卡的申請時間.

EB2 EB3的區別:

1.     工作職位對申請人的學位要求有區別:

     EB2第二優先的申請職位需要美國碩士或以上學位(或等同美國碩士學位),有具備大學本科學位和5年以上的 "PROGRESSIVE"的工作經驗, 也可以申請第二優先.

     EB3第三懮先只是要求大學本科學位或者兩年工作經驗. 

2.     排期等待時間有區別:排期是所有申請人最為關心的一件事情, 這關係到申請什麼時候可以取得綠卡的申請. 美國國務院每個月都會公佈移民排期表, 最新的移民排期表也可以在本網詢:

EB2 EB3 戰略分析:申請人如何利用較早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 Carry-over

移民法規定: 如果申請者擁有多個已經批准的I-140, 申請者可以保留最早的优先日期. 這個Priority Date Carry-over 適用用於各種職業和親屬移民申請類別. 下面我們通過几個案例分析來簡單詳細解釋如何具体應用這條法律.

1. 只有學士學位, 只能提出EB3的申請:

如果申請人只有學士學位, 只能提出EB3的申請. 如果你已經有一個I-140 的批准, 但是還沒來得急提出I-485 就換工作或者是被僱主裁員了, 在這種情況下, 原來幫你提出移民申請的公司也大多不愿意繼續綠卡的申請. 但是, 你原來原來的已批准的勞工證和I-140 還是繼續有效的.

根據 “ PRIORITY DATE CARRY-OVER, 只要申請人再提出第二個勞工證的申請, 并且第二個I-140也批准的情況下, 申請人可以保留最早的PRIORITY DATE.

案例1:

中國出生的小A2018115(這一天就是小A的排期) 提出PERM勞工證 (EB3) 申請, 20187月獲得批准並提出I-140 PPS 快速審理的申請,  並在2018814I-140 獲得批准. 但是由之後公司裁員, A無法繼續綠卡的申請并換到另外一家公司工作. 新的公司願意重新替小A提出綠卡的申請, 并于20211110日以PERM的方式提出勞工證 (EB3) 的申請, 并在2022 615批准了小A 的第二個PERM的申請. 

如果沒有這個Priority Date Carry-over條款,  A的排期是20211110, 也就是說A還要等3年多才可以提出綠卡的申請. 但是, 因為A的兩個勞工證和I-140都已經批了, A就可以引用這條法律, 保留最先的排期(2018115日), 馬上提出I-140 I-485 調整身分的申請.

() 有碩士學位, 卻以EB3提出PERM 的申請:

有些申請人即使擁有碩士學位, 但是職位, 薪水或公司負擔薪水能力的限制, 無法在職位上要求碩士學位的要求, 只能退而求其次提出EB3的申請時, 只能苦苦的等待第三優先的排期. 對于上述情況, 我們就分別解釋解決的辦法.

1.     EB3的勞工證和I-140已經批准: 如果申請人的EB3的勞工證和I-140已經批准了, 而申請人又有碩士學位的話, 即使是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公司依然可以為員工再提出一個EB2的勞工證和I-140的申請. 在兩個勞工證和I-140都批准的情況下, 申請人就可以保留最先的優先日期, 并且以第二優先的排期來提出綠卡的申請.

2.     EB3PERM勞工證已經送件還沒有批准;公司可以重新打廣告, 以EB2 的要求重新提出一個PERM  的申請。

3.     必須要注意的是, 同一個公司同一個員工, 同時有二個PERM的申請的話, 在職位及學經驗的要求有特殊的規定,要小心處理。

案例2:

小B是台灣出生, 擁有碩士學位, 但是因為薪水的問題, 公司只能為小C提出EB3的申請,  還好目前台灣出生EB2 EB3 都是全面有名額的情況, 小B還是應該馬上提出勞工證的申請, 如果未來台灣出生EB3 出現大倒退的情況, 如同我們在案例1所說的, 如果小B換到別的公司工作, 薪水達到了第二優先的要求, 又或者小B留在原來的公司, 但是薪水逐步提高到第二優先的水平. 在那時候, B可以再提出一個EB2的勞工證和I-140的申請, 而保留最早的優先日期儘早提出I-485 申請.(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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