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案情﹕位於Maryland
的K 公司是一家供給醫療研究單位研究用品的企業﹐為了擴大公司營運﹐K
公司希望在Nabraska 州設立新的營運點﹐並為己經在該公司負責市場分析的S
先生負責Nabrkska 州的營運及市場分析。為了使S
能夠長久為K公司服務﹐K
公司希望為S 先生提出移民的申請。
我們在評估S先生的學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後﹐認為S
先生可以用Market Analyst 的工作名稱提出RIR
快速勞工應聘的申請。因此﹐K
公司也依照我們的要求在今年一月份開始做報紙徵人廣告及其他的徵人廣告。
僱主在報紙上刊登了二個月的廣告後﹐收到了一些應徵者的履歷表﹐但是這些應徵者都不符合僱主的要求﹐所以我們馬上在今年的三月為S先生提出了RIR
快速勞工應聘的申請。
結果﹕
我們在今年的3 月份為S先生在Nebraska
州提出RIR快速勞工應聘的申請﹐在短短的9天內Nebraska
州就完成了初步的審查並在今年的4月初將S
先生的申請文件轉到Chicago 的聯邦勞工部﹐並且很快地在今年的6月收到了Chicago
聯邦勞工部批准S先生的勞工應聘通知。S先生在收到勞工應聘的批准通知後﹐已經開始進行提出I-140/I-485
申請。
以S先生在短短的2個半月內獲得RIR快速勞工應聘申請主要有以下幾點因素﹕
1。對應徵人士有適當的排他條件﹐勞工部禁止太多苛刻的要求﹐但是適當的排他條件可以排除大部份的其他申請人。
2。廣告內容及應徵程序符合勞工部的相關規定﹐即使K
公司只做了2個月的廣告﹐也能夠獲得批准。
3。地利的配合﹕由於S
先生申請RIR 的工作的所在地是在Nebraska
州﹐而Nebraska 的勞工部審理案件的速度比起其他的州相對的要來得快速﹐因此﹐S先生也就可以在短短的2個月半獲得批准。
如何符合勞工部禁止太多苛刻條件的要求﹐及為僱主排除太多應徵者間找到一個最佳平衡點﹐是申請RIR
快速勞工應聘最重要的關鍵。原本預期在今年的十月份勞工部預計開辦PERM的計劃又要往後延﹐一旦PERM
開始後﹐所有的RIR 及傳統的勞工應聘申請將由PERM
所取代﹐但是以PERM 來提出的移民申請將比RIR更為困難。因此﹐我們仍然建議有意提出移民的人士提握時間﹐儘早提出RIR快速勞工應聘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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