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當Z
小姐發現非律師為她申請的H-1B被拒絕後﹐其合法身份F-1
OPT 也當天過期。為了維持Z 小姐合法的身份﹐我們緊急為Z小姐準備一套新的文件﹐並在三小時內做完文件﹐以當天送達的專遞(bonded
courier)方式讓移民局收到。Z 小姐在幾天內獲得了H-1B
的批准﹐並繼續合法在美國工作。
案情﹕Z
小姐擁有商學碩士並在美國一家醫療器材公司負責Marketing
的工作﹐她的公司也在幾個月前為其提出H-1B
的申請。幾個星期前的一個清晨Z
小姐與我們聯絡﹐Z 小姐表示她的F-1
OPT 即將在當天到期﹐但是她卻在前一天收到H-1B
申請被拒絕的通知。
Z 小姐表示﹐她的H-1B
雖然是委託某家沒有律師執照的“移民顧問公司”為其提出來的申請﹐但是所有與移民局的文件溝通甚至是移民局的補件要求都是由自己想辦法處理﹐在接到了移民局的拒絕信後﹐Z
小姐與我們連繫﹐希望了解有什麼解決她在美國身份問題的方法。
我們認為Z 小姐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在收到拒絕信後33
天提出上訴申請﹐另一個則是在F-1
OPT 有效期間內(也就是與我們事務所聯絡當天)
提出一個新的H-1B 的申請(必須要讓移民局在當天收到)。
我們建議Z 小姐重新提出一份新的申請﹐雖然對我們來說要讓移民局在當天收到是一個挑戰﹐但是卻對Z
小姐較為有利﹐主要分析原因如下﹕
-
H-1B 上訴的時間需時一年多﹐在等待移民局審理的過程中Z
小姐無法繼續工作﹐這對公司及Z
小姐個人而言都是一項損失。
-
申於Z 小姐先前提出H-1B時所使用的工作名稱並不是移民局認為符合H-1B
專業的工作名稱﹐因此即使為Z小姐提出上訴的申請﹐批准的可能性也不大。
基於上述的原因﹐雖然Z小姐的H-1B
才剛被拒絕﹐但是如果可以對申請內容作適當程度的修正並重新提出申請﹐獲得批准的可能性還是非常高。在經過Z
小姐與其僱主同意後﹐我們在3小時內準備好了文件﹐僱主兼程到我們事務所簽字。我們並與一家移民局認可的BONDED
COURIER聯繫﹐要求他在下午3點之前送到移民局。並在當天專遞(bonded
courier)送交給移民局。
結果﹕很順利地移民局在當天下午收到了我們為Z小姐提出的H-1B
的申請﹐使得Z 小姐可以繼續合法在美國等待H-1B
的結果。由於Z 小姐的公司希望她能夠儘快為該公司服務﹐所以我們在收到了Z
小姐的H-1B 收據後又幫她送出了要求快速處理的申請﹐從Z
小姐與我們聯絡、送件至H-1B 的批准前後約花了20天的時間就獲得了批准。
在我們決定接下這個案子前﹐我們對Z小姐的申請作了初步的了解。我們認為以Z
小姐的學經驗及公司的規模而言﹐Z
小姐都符合H-1B 的申請要件﹐但是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為她提出移民申請的“移民顧問公司”在她的“Job
Title" 上採用了移民局認為不符合H-1B
專業的工作名稱﹐因此也造成了她後來的補件﹐以及移民局對工作名稱先入為主的不信任﹐這也是我們不建議Z
小姐提出上訴的原因。
此外﹐前一個H-1B 的被拒絕並不能作為後一個H-1B
被拒絕的理由。很多人都誤認為H-1B
若是被拒絕後﹐就很難再獲得H-1B
的批准。事實證明只要僱主及員工符合H-1B
的要求﹐即使過去曾經有H-1B 被拒絕的經驗﹐
還是可以再獲得批准的。要特別注意的是﹐當H-1B
被拒絕後﹐申請人是否還能繼續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並及時提出新的申請才是重要的關鍵。Z
小姐很幸運地在有效身份是最後一天提出了轉換H-1B
的申請﹐也因此能夠繼續在美國等待結果﹐並在H-1B
批准後直接為僱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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