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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North Barranca Street, 11th Floor, West Covina, California 91791, USA |
TEL.: 626-858-2098 FAX: 626-858-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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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在去年的三月底一位住在加州的孫先生與我們聯絡﹐希望我們為他提出快速勞工應聘(RIR) 的申請。孫先生是在1997年以B-1 身份來美﹐B-1到期後沒有如期回國﹐也就失去在美國合法的身份。在去年三月的時候﹐孫先生看到我們有關245i 條款的報導﹐希望趕在四月底之前提出快速勞工應聘(RIR)的申請﹐以便有機會能在美國申請綠卡並合法居留。在了解孫先生的情況之後﹐我們認為孫先生已經來不及作快速的勞工應聘﹐因為快速勞工應聘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先做徵人的廣告﹐在評估245i 條款的有效時間逼近的情況下﹐我們建議孫先生先以傳統的勞工應聘方式向勞工部提出申請﹐以先取得245i 條款的保護為前提﹐再等待其他的機會提出移民的申請。我們也告知孫先生﹐勞工部有一個由傳統勞工應聘轉為快速勞工應聘的計劃正在熱烈討論中﹐雖然沒有明確的實施時間﹐但是﹐一旦這個計劃正式實施後﹐孫先生還是有機會由原本長達兩三年的傳統審理時間轉為幾個月的快速審理。
在聽從了我們的建議之後﹐我們很快地為孫先生向加州勞工部提出普通勞工應聘的申請﹐並且在五月份收到勞工部的通知﹐表示收到了我們在四月初為孫先生提出的傳統勞工應聘的申請﹐並要我們等待一年後再與勞工部聯絡﹐勞工部的這份通知﹐確定了孫先生已經受到245i 條款的保護。
傳統勞工應聘轉換為快速勞工應聘(RIR)的規定﹐也在大家的期待下於去年的九月4日正式生效實施。孫先生也在傳統勞工應聘轉快速勞工應聘的新計劃生效後﹐在我們的指導下刊登徵人的活動﹐並在十一月初向勞工部提出轉換快速審理的申請。
結果﹕勞工部在收到我們為孫先生提出轉換快速審理的申請後﹐在兩個星期內就寄出轉為快速審理的通知﹐並告知預計孫先生的申請在半年左右就會做出決定。孫先生不僅可以保留原來的排期並受到
245i 條款的保護﹐也可以加快取得綠卡的時間。
通常勞工應聘是僱主幫助外籍僱員取得合法永久居留的第一步。僱主必須證明沒有美國人符合條件﹐或在那個地方找不到適合的人擔任來這個外國僱員的工作。傳統的勞工應聘是僱主提出申請﹐然後等待州勞工部的指示﹐按照要求進行招聘活動﹐由於勞工部審理速度的緩慢﹐很多人申請了三、四年後還沒收到批准的通知。而
RIR 快速勞工應聘則是在申請之前先做徵人活動﹐證明沒有合格的申請人之後再向勞工部提出申請﹐通常這類的申請可以在幾個月內獲得勞工部的批准。
在過去﹐雖然僱主可以提出為已經提出傳統勞工應聘的員工提出一個新的RIR快速勞工應聘的申請﹐但如果舊的申請未取消﹐勞工部不會開始審理新的申請。而取消舊申請也會失去原來的排期﹐對於有時間限制﹐或因245i關係而必須去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請的人士來說影響很大。
我們認為所有合格申請人都要把握機會﹐提出由傳統勞應聘轉為快速勞工應聘的申請。即使是原來是快速勞工應聘的申請人﹐在被勞工部轉為慢速的審理後﹐都可以再要求再轉為快速的審理﹐對申請者而言﹐是難得第二次的機會﹐更可能因此而縮短等待審理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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